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商州区法院集中为71名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及救助款
作者:文/图 王健 张帅  发布时间:2017-01-19 17:42:08 打印 字号: | |
  在新春佳节来临之际,商州区人民法院在本院审判法庭,集中为71名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及执行救助款362.71万余元。其中:为17名涉民生案件当事人发放执行案款278.66万元,为54名当事人发放执行救助款84.04万元。受到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。省法院执行局王利年、米丹同志、商洛中院孙天峰庭长参加了会议,并对我院执行工作给予高度评价,提出了指导性意见。

  近期,最高人民法院发出《关于在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行动的通知》。商州区法院对此高度重视,立即行动,精心安排,采取有效措施,积极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行动,开辟了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,坚持优先接待、优先立案、优先执行、优先兑付执行款,完善配套机制,提高执行效率。专项活动开展以来,商州法院组织大型集中执行2场次,公布失信被执行人64人,移送公安机关协助查控逃匿被执行人36人,通过网上追逃成功抓捕被执行人2名,司法拘留19人,通过以上措施,已有173名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义务,执行标的2880余万元,执行了一批涉民生案件,维护了法律的尊严,有效保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。同时,对那些穷尽了执行措施仍不能执行兑现的特困当事人,我院发挥多元化执行救助机制,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,争取支持,尤其在市委政法委、商洛中院、区委政法委的关心支持下,通过多方努力,争取执行救助金84.04万元,解决54名困难当事人的燃眉之急,彰显了司法的人文关怀。

  高某某与刘某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2010年11月作出判决,由被告刘某赔偿10万余元,判决后刘某一直逃避执行,下落不明。在这次涉民生案件执行中,商州法院加大执行力度,利用公安部网络查询,发现被执行人刘某名下在江苏省苏州市有车辆,顺藤摸瓜查找到在苏州市的居住地,执行干警当机立断,立即驱车两千多公里前往苏州执行,在强大的法律威慑下,被执行人履行了全部赔偿款,使这起历时五年之久的案件得以执行兑现。受害人高某某接到赔偿款后,激动地说:多亏法院干警穷尽措施,不然这笔赔偿费就没有指望了……并向法院赠送“知百姓冷暖、为百姓谋利”锦旗一面。

  巩某某与韩某某等七人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,判决由韩某某等七人赔偿28余元,判决生效后,韩某某等人以种种理由拒不履行。在执行中,由于被执行人人数众多,相互推诿,案件迟迟不能执行兑现。对此,执行干警迎难而上,多次深入被执行人住地查找财产线索,采取强制措施,最终执行兑现全部案款。巩某某为表谢意,特向法院送来“加大涉民生执行力度,保障当事人权益实现”锦旗一面。

  面对涉民生案件执行难的问题,区法院院长林怀福讲:一是要求全院执行干警,认清形势,抢抓机遇,以最高人民法院、最高人民检察院、公安部《联合通知》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《两个司法解释》为契机,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,规范执行行为,严厉打击失信被执行人的违法行为,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,维护法律的尊严;二是希望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,积极支持、理解、协助人民法院搞好执行工作,积极举报被执行人的下落以及财产线索,形成强大的执行联动机制,促进人民法院进一步搞好执行工作;同时,希望受到救助的困难当事人,心存感恩,感谢党的关怀,自强自立,克服困难,共渡难关;三是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的宣传报道,及时发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,营造惩治抗拒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强大舆论氛围,形成声势,传播正能量,为构建诚信社会、法治社会发挥积极的作用。
来源: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法院
责任编辑:ZS